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

作者:大儒小学时间:2017-12-22来源:教务处 点击:

尊敬的家长:

您好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!

《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》已于201763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,自2017 81日起施行。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。

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,人口密度日益增加,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,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、宁静、绿色的生活环境,我们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,和您的孩子心手相携,共建美好生活。
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
祝您全家生活幸福、平安快乐!


苏州烟花爆竹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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