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家长:
您好,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!
《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》已于2017年6月3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,自2017 年8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我市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。
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,人口密度日益增加,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负面效应不断显现,为了给孩子们一个安全、宁静、绿色的生活环境,我们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请您和您的孩子自觉遵守禁放规定,不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,和您的孩子心手相携,共建美好生活。
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!
祝您全家生活幸福、平安快乐!
苏州烟花爆竹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